叶电商[2018]9号
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申报电商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着力推动农产品上行,助推脱贫攻坚,根据《叶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叶政文[2018]18号)要求,决定在我县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分级包装以及初加工预冷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使项目更符合实际需要,请各乡镇、办事处抓紧组织申报,现将申报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全县范围内为电商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农产品分级包装、初加工的标准厂房及相关设备设施,农产品预冷所需的各类冷库。原则上每个乡镇、办事处申报一个项目,现有电商企业可优先申报。
二、项目资金补助方式
申报的项目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在2019年6月30日前建成投入使用。对审核通过、建成投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补助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补贴标准为该项目投资额的50%,单个项目的补贴资金最高为20万元,全县共安排奖补资金280万元。对已享受财政补贴的项目,不予补助。县商务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做好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申报时间
各乡镇申报的项目要于11月30日前上报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420办公室)备案,经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公示。
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