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电商〔2019〕6号
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拟对2018年度电子商务进行资金奖补的
公 示
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叶政〔2016〕8号)文件精神,经过企业主体自愿申报、南阳市正方有限公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拟对符合条件的平顶山简单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1家电商企业(个人)给予奖补,现将拟奖补资金予以公示。
1. 平顶山简单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1303元(宛正专审字〔2019〕07-01号)
2.刘辉辉:31759元(宛正专审字〔2019〕07-02号)
3.叶县牛家村农产品经销店:968元(宛正专审字〔2019〕07-03号)
4.平顶山丹峰商贸有限公司:28539元(宛正专审字〔2019〕07-04号)
5.平顶山好客多商贸有限公司:141660元(宛正专审字〔2019〕07-05号)
6.平顶山奇珠商贸有限公司:3261元(宛正专审字〔2019〕07-06号)
7.史水莲:22126元(宛正专审字〔2019〕07-07号)
8.叶县天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9504元(宛正专审字〔2019〕07-08号)
9.河南省言行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62610元(宛正专审字〔2019〕07-09号)
10、平顶山阳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35882元(宛正专审字〔2019〕07-10号)
11、叶县夏李乡幸福舞蹈戏剧用品销售部:22525元(宛正专审字〔2019〕07-11号)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9年 10月 8日至 10月 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情况或意见反映至叶县商务局电商办。
联系电话:0375-3319696,0375-8667773。
2019年10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