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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叶县2019年度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及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叶电商〔2019〕8号

 

 

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叶县2019年度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及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建设实施方案》的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相关企业:

《叶县2019年度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及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11月13日



叶县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及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叶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建好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根据《叶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特制定叶县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及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抓好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及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建设,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不断提升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当地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渠道。

二、总体目标

在已建成124个贫困村电商综合服务网店的基础上,于2020年1月31日前,建设6个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与乡镇物流仓合并建设)和100个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与乡镇物流服务站合并建设)。

三、建设标准

(一)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

1、建设内容。选择在乡镇政府所在驻地现有物流网点、商场超市进行统一整合升级改造或新建。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必须达到“八有”标准,即有统一门头、有统一管理制度、有固定经营场所、有专职管理人员、有专用配送车辆、有电脑、有网络、有台账,具体负责所在乡镇的快递收发、农产品上行、物流配送、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等。

2、基本要求(1)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2)整合3家以上快递物流业务承担乡村两级物流配送,正常情况下实现全乡镇货件当天可送达(派出)各乡村、偏远乡村2天内送达(派出),必须保证一定的配送频次,重点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3)开展好全乡镇农特产品上行业务;(4)负责组织全乡镇的电商人才培训;(5)必须保证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

1、建设内容。选择农村商店超市、村民活动中心、村民自建房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点必须达到“七有”标准,即:有统一门头、有统一管理制度、有固定经营场所、有专职人员、有网络、有电脑、有台账。

2、基本建设要求。(1)每个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2)必须有2名以上经营人员经过电商技能培训,建成后具备网上购物、农产品上行、物流配送、快递收发及生活缴费等便民服务功能,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3)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必须保证正常运营3年。  

四、资金安排

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及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点采取奖补方式建设。每建成一个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补贴资金5万元(其中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补贴资金2万元,自验收合格后第二年起每正常运营一年奖补资金1万元,三年奖补3万元)。

每建成一个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补贴资金5000元(其中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补贴资金2000元,自验收合格后第二年起每正常运营一年奖补资金1000元,三年奖补3000元)。

五、组织实施与资金申报

(一)申请建设。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及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建设采取社会化申请建设的方式进行,承建企业要拥有电商运营团队、仓储分拣中心、配送车辆、营销平台,于2019年11月30前向商务局电商办提出建设申请,并按照县商务局的规划组织实施,原则上一个乡镇只能选择建设一个电商综合服务站,一个行政村只能建设一个电商服务网店,不能重复建设。

(二)组织实施。县商务局作为建设项目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作用,负责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服务网点设计、建设过程中的督导检查,确保项目按照要求建设,负责所建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及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的日常运营监管和人员培训。

(三)评估验收。电商综合服务站及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店建成后于2020年1月31日前由承办企业向县商务局写出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县商务局根据承建单位申请,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评估验收,并对评估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建设要求的不予奖补,对建成后闲置的及时收回奖补资金,确保建成的服务站、网点能够投入使用。

联系人:张银娜  联系电话:0375-331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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