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拟对2019年度电商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资金奖补的公示
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叶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叶政文[2018]19号)、《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申报电商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和《叶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电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估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商务局委托南阳方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2月23日—27日对叶县7家企业申报的电商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评审验收,评审验收结果如下:
1、平顶山市沁园恒达花卉种植有限公司建设的沁园恒达花卉种植保鲜冷库项目,保鲜库建筑面积220.28平方米,保鲜冷库的评估价值和审计确认价值为40万元,按照评估价值和审计价值40万元确认,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补助。
2、叶县天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分拣包装车间项目,钢结构车间建筑面积1008平方米,认定项目的实际投资额50.4万元,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补助。
3、叶县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建设的红太阳食品生产车间项目,2层钢构房建筑面积2016.90平方米,认定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0万元,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补助。
4、平顶山玖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玖零农业保鲜冷库项目,冷库用房建筑面积117.6平方米,认定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5.8万元,按照规定可以享受项目实际投资额50%的补助12.9万元。
5、平顶山市绿瑞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绿瑞农业保鲜冷库项目,冷库建筑面积201.69平方米,认定项目实际投资额为42万元,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补助。
6、河南省言行果电子商务言行果农产品分拣车间保鲜库项目,钢架房建筑面积773.21平方米,认定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应按实际发生费用46万元,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补助。
经县商务局核实属实,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8日—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情况意见反映至叶县商务局电商办。
联系电话:0375—3319696 0375—8667773
联系人:张银娜 电话:13592190219
2020年5月8日